抑郁自评量表(SDS)
2020-11-26 作者:xgcadmin 来源: 浏览次数:0
“抑郁自评量表”(Self-Rating Depression Scale,简称SDS)由扎格(W.K. Zung)编制于1965年。本量表共有20个项目。其中1,3,4,7,8,9,10,13,15,19为正向评分题;2,5,6,11,12,14,16,17,18,20为反向评分题。
评定内容:见文末附件。
评分标准:症状按出现频度分为四个等级,即没有或很少时间、小部分时间、相当多时间、绝大部分或全部时间。其中正向评分题依次评为1,2,3,4分;反向评分题依次评为4,3,2,1分。此分为粗分。
统计标准:把20个项目中的各项分数相加,以此作为总粗分,然后将总粗分乘以1.25后取其整数部分,该整数视为标准分。
评定标准:1.没有或很少时间(过去一周内,出现这类情况的日子不超过一天);2.小部分时间(过去一周内,有1~2天有过这类情况);3.相当多时间(过去一周内,3~4天有过这类情况);4.绝大部分或全部时间(过去一周内,有5~7天有过这类情况)。
评定分析:总粗分的正常上限参考值为41分,标准分正常上限参考值为53分(即41的1.25倍,取整数部分)。如果自评总粗分超过41分,标准总分超过53分,则被认为有抑郁症状;超过越多,抑郁状态越严重。应尽快寻求专业帮助。
参考资料:
1.傅安球.实用心理异常诊断矫治手册(第五版)[M].上海:上海教育出版社,2019:342-344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