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昌工学院学生公寓十不准2016-12-15 作者:学工处 来源: 浏览次数:0一、不准向楼道、窗外乱泼污水,乱扔垃圾。二、不准随地吐痰,乱扔果皮纸屑。三、不准在宿舍里乱贴、乱挂、乱画,否则都视为损坏公物行为。四、不准乱接电源,乱用违禁电器。五、不准在公寓里吸烟、喝酒、赌博。六、不准在公寓进行交易买卖和经营活动。七、不准在公寓里打架斗殴或举办文体活动。八、不准引进校外人员或私自留宿他人,男女生不得互进宿舍。九、不准在外租房、住宿。十、不准在宿舍区燃烧废纸,燃放烟花爆竹等易爆炸物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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